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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欺诈宣传诋毁同行等不正当市场行为!

发布时间: 2024-05-01 05:06:38  来源:天博app 

  近日,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盟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行业自律倡议书。其中提到,坚决欺诈宣传,诋毁同行或采用承诺给予客户回扣费、馈赠财物方式争揽业务等不正当市场行为。

  近几年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极大提升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充分的发挥好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盟的优势资源,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推动吉林省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服务于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突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引领示范效应,更好地发挥代理机构服务创新主体的作用,结合吉林省 2023 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自治,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专利、商标代理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组织专利代理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了解、掌握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严格按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印发的《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开展执业工作;

  (三)加强本代理机构的执业道德素养,不作非正常申请、不作不实承诺、不泄漏技术信息、不泄漏发明人申请人信息等。

  (一)加强本代理机构制度建设,完善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代理申请流程、审查意见答复、后续跟踪服务、公共服务制度,财务制度等;

  (二)就客户委托事项所建立案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其各类信息资料的完整,包括客户资料的完整,官方文件及收据的完整,工作成果的完整以及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交互记录;

  (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设立开案程序,确定案卷号,案卷号唯一对应客户的委托事项,案卷号伴随案件的全部处理过程,提高案卷内部管理能力,规避因案卷管理带来的风险。

  (一)提升代理机构专利、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定期开展代理师培训、案例分析等活动,积极提升专利、商标质量,参与各类代理师能力培训、座谈会等活动;

  (二)积极与发明人做沟通和交流,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对发明人进行积极引导,以促使发明人提供更多真实数据及实施例,扩大专利、商标的保护范围,在具体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概括,尽量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同时保证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

  (三)在开展代理服务时应全面考虑产业链布局、诉讼成本、证据、赔偿计算等因素,对专利独立权利要求进行严密布局,尽可能覆盖所有有几率存在的侵权对象。

  (一)建立面向客户的统一、规范、具有质量保障的服务体系,按照每个客户情况,建立客户分级标准和对等分级服务体系。建立客户定期沟通机制,按照每个客户意见和建议,对服务案件持续跟踪,对服务质量进行持续改进、提升;

  (二)积极做出响应、参与、配合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就营造更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参与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助力推动知识产权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等开展的一系列专项行动计划等(如: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

  (一)坚决欺诈宣传,诋毁同行或采用承诺给予客户回扣费、馈赠财物方式争揽业务等不正当市场行为;

  (二)坚决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定当事人接受其指定代理人或者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限制其他代理人正当的业务竞争或以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垄断等行为;

  (三)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做监督、举报,维护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环境;

  (四)杜绝各类违规代理抢注、囤积热词等违规商标代理行为,促进形成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做出响应、参与、配合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的与专利和商标代理工作相关的宣传、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