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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大数据实训室(1+x传感网应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

发布时间: 2024-03-29 12:16:27  来源:天博app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大数据实训室(1+x传感网应用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大数据实训室(1+x传感网应用设备)项目,采购包含传感网应用开发实验平台、ZigBee协调器模块、ZigBee模块、CAN模块等21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5)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凭证,非缴费通知单);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非缴费通知单);

  5、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