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政务数据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4-26 06:26:02  来源:天博app 

  为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汇聚采集和共享应用管理,提升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泉州市政务数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1年6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规定》共11章56条,从数据采集、共享服务、开放开发、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这是泉州市首次对政务数据管理做出系统性规范。

  近年来,泉州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截至目前,市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应用平台共汇聚省、市、县三级数据总量超29亿条。基于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数据批量交换服务2000多项,交换总记录数据超过10亿多条;发布服务接口200多个,支持了市、县两级部门的在线数据调用服务,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精准服务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泉州市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工作的不断推进,泉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出台《规定》,按照泉州市政务数据管理应用的要求和实际具体情况,细化工作要求,使得日常管理应用更具可操作性。

  同时,《规定》涵盖了在泉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政务数据采集处理、登记汇聚、共享服务、开放开发及其相关管理应用活动,明确了数据管理机构、数据生产应用单位、数据技术服务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等各方在数据管理应用各活动的职责分工,内容较为全面,可有效形成闭环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强调了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监管办法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此外,《规定》还要求数据应用单位应按照“最少够用”原则申请数据共享服务,以此达到加强数据安全防护、避免数据滥用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泉州市将以《规定》的出台为契机,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通过优化部门管理流程和提升协同治理能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多普惠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府数字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陈旭明黄启淦)